2017年11月28日,三台县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股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潼川镇解放村有砍伐树木的现象。
通过走访排查,发现系当地村民江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当地农户自留山上树木。违法人员江某购买了当地农户自留山400元原木,正在实施砍伐,被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其滥伐行为。
经现场勘查,江某砍伐了16株蜀柏,其余购买的树木还未采伐。违法人员江某称:自己砍点树拿去出售,年底了可以赚点“过年钱”,没想到自己违法了,表示非常后悔。目前已立案查处,对违法人员将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年末将至,滥伐现象时有发生,所谓年底砍树找“过年钱”等现象呈上升态势,三台县森林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对涉林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切实维护好林区治安稳定,保障森林资源免遭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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